各院、部、处、室:
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的精神旗帜。它以艺术形式表达了全体师生的共同理想、意志和精神风貌。为了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树立形象,远播声名,学院决定在全院师生中开展校歌征集活动,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
二、校歌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歌词
1.歌词要反映学院的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和办学特色。能充分体现校训和学院精神。
2.歌词要体现时代精神,具有当代老员工特有的文化气息,反映公司学子努力拼搏,积极进取的时代精神。
3.歌词要简洁凝炼,朗朗上口,朴实自然,意义深远,具有原创性;长度适宜,有节奏感。
(二)征集曲谱
曲谱旋律优美感人,节奏流畅明快,能充分体现昂扬、向上的气概。词曲篇幅不宜过长,并适合广泛传唱。富有创意,避免与其他学校校歌雷同。曲谱可为简谱或五线谱,曲调形式不限。
(三)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杜绝抄袭其它作品。来稿以打印稿和电子版报宣传统战部,请注明姓名、性别、联系方式,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活动时间安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5月):宣传创作阶段
各院部处室在接到通知之日起,要通过各种方式在师生中展开宣传,积极鼓励师生员工进行校歌创作。
第二阶段(2017年6月上旬):征稿征集阶段
各院部处室将遴选的稿件师生分组后,报送宣传统战部。各处室至少报送1—2份作品,各院部至少报送10份作品。作品于2017年6月10日前上报。
第三阶段(2015年6月中旬):校歌评选阶段
公司邀请词曲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校歌并在院内媒体刊登。
四、征集时间
2017年5月2日—2017年6月10日
五、征集方式
1.师生个人投稿。
2.词作品需交打印稿(A4纸要求标题为宋体2号字,内容为仿宋体3号字);曲作品交曲谱。
六、作品送交地点
信息楼515室
七、评奖方式
1.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的征集稿件进行认真评选,提出推荐名单。
2.对评委会评审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进行公示,最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决定。
3.最终采用的作品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4.校歌一经确定,版权归属学院,学院有权播放、宣传和修订。
中共咸阳职公司党委办公室咸阳职院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