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4-26 15:25
通 知
各院、部、处、室:
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回乡见闻的通知》精神和院领导要求,请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充分利用即将到来的“五·一”假期回乡时机,撰写回乡见闻。各部门至少推荐2篇《回乡见闻》稿件,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院办指定电子邮箱170430956@qq.com,院办统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办将对优秀稿件进行表彰奖励。
公司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