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系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课程建设是教学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建设。为了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内涵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系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经研究决定在全系主要课程中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
一、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的原则
1.方向性原则: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要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因而,课程负责人制度的各个环节都要把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放在第一位。
2.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要把有关各方的责任、权力和利益三者密切结合起来。医学系对各课程负责人既要放权,又要加强考核。既要打破统得过多的局面,又要防止放任自流现象。
二、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范围
1.凡我系专业必修课,原则上都要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过程中可以分期分批进行。
2.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的课程,要先对任课人员(含课堂讲授、实验指导、辅导等环节的教学人员)进行调整、精心组织队伍,组成课程组。课程组设组长1人,较大的课程组可设副组长1至3人。课程组组长、副组长统称课程负责人。
三、课程负责人任职条件
1.热心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敬业精神;
2.多年担任该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并在该课程或相关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中作出过突出成绩;
3.院级精品(重点)建设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他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四、课程负责人的聘任
1.课程负责人的选聘工作在系主任领导下由系教学办具体组织实施;
2.教学办应将拟聘课程负责人的课程名单、拟聘人数等有关情况在系内公布,并公开招聘;
3.应聘教师提出申请并申述本人应聘条件;
4.教研室对应聘教师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5.系务会对各课程应聘教师的情况经充分讨论后提出选聘人选名单,系主任签发聘书聘任;
6.若某课程确需设置课程负责人而按上述程序未能选聘到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由系主任指定临时课程负责人;
7.课程负责人聘期为2年,聘期满后可以连任;
8.聘期未满而需要更换课程负责人,由系务会研究决定。
五、课程负责人的职责与权力
1.在教研室的领导下,组建课程组;
2.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课程建设规划;
3.组织制订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课程教学规范等教学文件;
4.组织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改革活动和教学法研究活动;
5.负责本课程的教材建设;
6.组织申报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研究项目和教改基金课题;
7.负责本课程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评估;
8.负责本课程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9.推荐本课程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奖励。
六、课程负责人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
1.课程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与绩效,由教学办和课程所在教研室共同负责检查和考核,考核结论记入相应档案;
2.对课程负责人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
3.根据考核结果,核发不同额度的奖酬金;
4.在受聘为课程负责人期间,本课程组内若有教师出现教学事故,课程负责人应负领导责任;若本人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学管理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停止其课程负责人资格和职权。
七、附则
1.本办法自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日起试行;
2.本办法由医学系负责解释
医学系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
附件
医学系课程负责人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促进课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医学系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我系所有课程负责人均接受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课程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与落实;教学大纲的修订与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教材、参考书、课件等教学资源的建设;教学改革研究以及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等内容。具体考核内容见《医学系课程负责人考核指标及标准》。
三、考核办法:课程负责人的考核由系教学办和课程所在教研室共同组织,考核组成员一般由系主任、主管教学副主任、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和有关专家组成。课程负责人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查阅资料与问卷调查、个人述职与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时间:每年6月及12月。
五、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考核分数≥90分为优秀;考核分数<90分、≥75分为良好;考核分数<75分、≥60分为合格;考核分数<60分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考核取得的分数计入教师年度考核的相应项目。对考核不合格的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所在教研室重新选拔该课程负责人。
七、奖酬办法:在课程负责人考核中,考核合格者给予课程负责人津贴,所负责课程总学时在50学时内为500元/学期、50—100学时为600元/学期、100学时以上者700元/学期。考核取得良好以上的课程负责人,在教师评优、职称评定、进修学习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本办法由医学系负责解释。
附:医学系课程负责人考核指标及标准
医学系课程负责人考核指标及标准
考核项目 |
优秀标准 |
及格标准 |
考核说明 |
分数 |
1.思想品德 |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治学严谨 |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治学严谨 |
问卷调查或访谈 |
5 |
2.工作能力 |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 |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 |
问卷调查或访谈 |
5 |
3.职称学历 |
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作5年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 |
初级职称、本科以上学历 |
查阅相关资料 |
5 |
4.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 |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课程建设规划,并认真付诸实施,成绩显著 |
制定了课程建设规划,并认真付诸实施,有一定的成绩 |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建设成果 |
6 |
5.教学文件建设 |
组织课程组成员,及时制定或修订教学大纲,并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教学相关文件齐全,执行严格 |
组织课程组成员,及时制定或修订教学大纲,并在教学过程中执行较好,教学相关文件基本齐全 |
查阅教学大纲,问卷调查 |
8 |
6. 教学活动的组织与检查 |
课程教学的各项活动组织科学合理,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和有关教学环节的标准要求,对教学活动监控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
课程教学的各项活动组织较科学合理,基本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和有关教学环节的标准要求,对教学活动有监控,有一定的效果 |
查阅资料,问卷调查 |
15 |
7. 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 |
积极组织课程组成员,认真研究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在教学内容改革上善于引进课程最前沿的知识,开阔了员工视野。在教学方法上较好地采用启发式、讨论式、自主式等学习方法,提高了员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手段改革上善于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了课程教学效果 |
能够组织课程组成员,研究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在教学内容改革力求引进课程最前沿的知识。在教学方法上努力采用启发式、讨论式、自主式等学习方法,在提高员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在教学手段改革上利用了一些现代教育技术,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课程教学效果 |
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现场听课 |
12 |
8. 实践教学与改革 |
按照学院有关开展实践教学的要求,认真组织课程组全体成员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改革,努力挖掘课程教学各环节中的实践教学内容、方法及措施,对提高员工实践技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
按照学院有关开展实践教学的要求,能够组织课程组全体成员探索实践教学改革,努力挖掘课程教学各环节中的实践教学内容、方法及措施,对提高员工实践技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
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现场听课,查阅分析实践教学成果 |
10 |
9. 教学资源建设 |
积极进行教材、教辅资料、课件、试题库、网络教学资源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成效显著。教学内容的50%有网络资源,有5套以上的试题库 |
积极进行教材、教辅资料、课件、试题库、网络教学资源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有一定的成效。教学内容的30%有网络资源,有2套以上的试题库 |
查阅资料,查看实物 |
10 |
10. 青年教师培养培训 |
组织制定了青年教师培养、培训规划,特别是执行导师制方面成效显著,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员工满意率达90%以上 |
组织制定了青年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在执行导师制方面在较好的成绩,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员工满意率达70%以上 |
查看资料,查阅员工评教原始资料 |
5 |
11.教学研讨 |
组织课程组成员,积极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内容充实,每学期活动次数5次以上 |
能够组织课程组成员,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内容基本充实,每学期活动次数2次以上 |
查阅研讨记录 |
7 |
12.教学研究和科研成果 |
组织课程组成员积极开展教学与科学研究,一学年平均每个成员发表论文1篇以上 |
组织课程组成员开展教学与科学研究,一学年平均每人个成员发表论文0.6篇以上 |
查阅资料 |
7 |
13参与相关专业建设工作情况 |
积极参与与该课程所在专业的建设工作,在专业建设工作中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
参与了与该课程所在专业的建设工作,在专业建设工作中的某一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
查阅资料,个别访谈 |
5 |
14. 奖励部分 |
所负责课程在年内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各种教学奖励的酌情加5至10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5-10 |